制义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06: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323页(572字)

亦作“制艺”。

古代应试所作文章。其文体为科举考试所规定。含义因时代而不同:隋唐时,科举有明经、进士等科,所试内容亦不同。明经科,“先帖经”、“经词大义十条”,再答“时务策三道”。

进士科则“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新唐书·选举志》)。试赋则从高宗时开始,后日趋重要,杜佑谓“主司褒贬,实在诗赋(《通典》卷十九引赵匡《选举议》)。在文体上也有些成文或不成文的规定。如诗,则必用五言长律,限六韵;而不许骂题,不许做反面文章。

束缚的结果,省试诗好诗甚少。

制义,到明清两代,一般指八股文。

所谓八股文,即全篇结构上共有八股,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或称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末一句大结),八个部分组成。破题,用两句话说破题目要义;承题是承接破题的意义而阐明之;起讲,为议论之开始;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

下自“起股”至“束股”,才是正式试论,以“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股中,都有两股排比对偶文字,合共八股,故名“八股文”,亦称“八比”。

题目主要摘自《《四书》,答案所持观点,也要以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为据,所谓代圣贤立言,不许自由发挥。这种鼓吹孔、孟之道,形式死板的文体,束缚人的思想,为封建统治服务。清末,随新思潮的兴起,而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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