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道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28: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489页(805字)

白居易阐述其现实主义歌理论时提出的关于诗歌创作与诗歌批评的一个原则,是他倡导的新乐府诗歌运动的纲领。

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说:“仆常痛诗道崩坏,忽忽愤发,或食辍哺,夜辍寝,不量才力,欲扶起之”。他所要恢复扶起之“诗道”,就是由《诗经》开创的,在《毛诗序》中阐述的诗的“六义”:风雅颂,赋比兴。其核心,白居易概括为风雅比兴。在白居易看来,这不仅仅是诗歌的体制与表现方法,而且是诗歌创作与批评应遵循的一个原则。

白居易要求诗歌运用比兴的方法达到讽谕时政,劝善惩恶的目的。他非常重视诗人文士的地位和作用。

他说:“故惩善劝恶之柄,执于文士褒贬之际焉;补察得失之端,操于诗人美刺之间焉”(《策林》六十八)。他要求诗歌创作有益于时,有益于民,“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他以“诗道”为准绳,纵论历代诗歌创作之得失。

他哀叹“诗道崩坏”;他批评汉诗止于伤别,归于怨思,“六义始缺”;晋宋诗溺于山水,偏放田园;梁、陈诗,“率不过嘲风雪,弄花草而已。……于时六义尽去矣”。他列举历代体现“诗道”的优秀作品,特别赞扬陈子昂的《感遇》诗二十首,鲍防的《感兴》诗十五首,杜甫的《新安吏》、《石壕吏》、《潼关吏》、《塞芦子》、《留花门》诸诗与“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

白居易的“诗道”要求诗歌反映现实生活,揭露、讽刺封建社会内部存在的种种弊病,反映人民群众的痛苦与不幸。这是我国封建时代现实主义诗歌理论走向成熟的标志,在整个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白居易强调“诗道”,其出发点主要是“为君”、“为臣”,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他重视讽谕诗的作用是可贵的,但在一定的程度上忽视了诗歌内容与形式的多样性与丰富性。

他以“诗道”为标准评价古代诗人,对屈原、陶潜、李白等人的评价过低,不无偏激之处。这些是白居易思想的时代与阶级局限,是其“诗道”观的落后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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