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工作大辞典》第14页(991字)
中国共产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从建国后正反两个方面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中,在研究国际经验和世界形势的基础上,得出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正确道路的基本结论。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提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任务。但在基本上完成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由于中国共产党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和理论准备不足,加之受外国模式的影响;更由于对中国基本国情的认识不切实际,因而在指导思想上发生“左”的错误,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遭到严重的挫折。1978年12月邓小平又提出寻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新课题,1979年3月,他强调指出:“过去搞革命,要适合中国情况,走毛泽东同志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上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建设道路。
”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初步概括了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道路的十个主要点。1982年9月,邓小平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进一步作了理论概括:“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1984年他又简称“这条路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在新的条件下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重大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是与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实践相联系的,要理解和掌握这些原理,就必须从当时的历史实际出发;要运用这些原理,就必须以现实的客观实际为依据。
同时,马克思主义又是发展的学说,它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并由实践不断赋予新的活力。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新条件下,成功地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现代化建设结合起来,是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的科学成果。这条道路同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统一的。
它的主要特征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两个基本点”。它的奋斗目标是建立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这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践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这条道路将在中国人民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得到检验,不断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