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和客体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8:01:2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37页(301字)

认识论的一对重要范畴。

主体指有思维能办、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客体是和主体相对的客观事物、外部世界,是主体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只有社会的人才能成为主体。人有意识,有思维,能把自己的活动同客观事物区别开来,并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事物进行自觉的调节和控制,以实现人的预期目的。客体不是指一般的客观存在,只有当客体对象进入主体的认识领域和实践领域,成为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的时候,它才作为客体而存在。它是整个物质世界的一部分。随着人们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主体会把有目的的活动指向现实更广的领域和更深的层次。

主体和客体是对立的统一,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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