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立统一规律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8:06:0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51页(388字)

又称“矛盾规律”。

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是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包含着内部固有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又统一又斗争,推动着事物的发展。矛盾着的对立双方因一定条件而具有同一性,使对立双方相互吸引,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事物在相对稳定的统一体中得到发展,同一性为事物的发展准备了条件。

矛盾双方又是相互否定、相互排斥和相互斗争的,具有斗争性。斗争性则促使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相互关系发生变化,使旧的矛盾统一体瓦解,新的矛盾统一体产生,造成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飞跃。

矛盾双方的又同一,又斗争,推动着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由低级到高级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自己运动”的源泉,从而也为说明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特征和揭示事物发展的辩证规律提供了可能。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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