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平等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8:32: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42页(358字)

社会主义条件下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之一。

其基本含义是:一切民族不分大小、先进和后进,都处于同等地位,不允许任何民族享有任何特权。民族压迫的根源是生产资料私有制。

“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一消失,民族之间的敌对关系就会随之消失。”(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70页)因而,资产阶级虽然最早提出了“民族平等”的口号,但资本主义私有制决定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不可能真正实现民族平等。真正的民族平等只有在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之后才能实现。社会主义国家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在民族政策原则上强调,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地域大小、社会发展程度高低,也不管是聚居、杂居还是散居,都应当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和承担相同的义务。这是民族平等的真实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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