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中央政治局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8:37:1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64页(392字)

党的中央领导机构之一。

从党的五大开始设立。五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五大以后历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都有设置中央政治局的条文规定。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央政治局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中央委员会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负责召集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领导中央书记处,并定期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中央政治局实行集体领导原则。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召集。

它在下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期间,继续行使自己的职权,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政治局为止。中央政治局必须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全会通过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而不能擅自修改或变更。

中央政治局决定的有关中央领导机构人员变动和作出的有关党内重大问题的决定,须经中央委员会全会予以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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