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基本原则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8:56: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231页(393字)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概称。

是经过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历史发展检验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实现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它是中国的立国之本,是中国各项政治经济制度建立和完善的总原则。

在这四项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四项基本原则最早是由邓小平于1979年3月30日代表中共中央在全国理论工作务虚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系统地提出来的。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作出的有关决议规定:“四项基本原则,是全党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的共同的政治基础,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的根本保证。一切偏离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都是错误的,一切否定和破坏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都是不能容许的。

”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也对四项基本原则作了记载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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