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8:59: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249页(313字)

又称《江宁条约》。

中国近代史上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时与中国腐败政权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2年8月29日由清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在南京江面的英国军舰皋华丽号上签订。

共13款。

主要内容有:中国向英国赔款2100万银元;割让香港;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均须“秉公议定则例”;为英国侵略者效劳的奸细全然免罪,被监禁者加恩释放。

这个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司法等主权,开创了以条约形式使掠夺、奴役中国合法化的先例。此后,各国侵略者竞相效尤,逐步把中国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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