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法庭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19:18:1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321页(385字)

社会舆论和个人良心对人们和个体道德行为善恶的裁定及其对恶行的谴责。

属伦理学特定用语,是法庭一词在道德领域的演用。它与国家审判机关的法院内审理诉讼案件的场所有质的差别,这种差别是由德与法的不同性质决定的。德,属自然律,它是由社会习俗演化成道德规范的;法,属明文律,它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颁行的。道德规范是以“应该与不应该”的劝导语气成文的,属自我约束力;法律是以“必须与不准(禁止)”的指令语气成文的,属强制约束力。由此形成了道德法庭的独具特征:(1)它是一种无定型、无定时的“审判”场所,随时存在于众人之议和个人良心之中;(2)它是一种不以法律为依据的“审判”,而是以道德规范为标准的评价;(3)它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审判”,多由个人良心作出自省、自讼、自裁、自责和自行改正。所以,道德法庭存在于社会舆论与人们的内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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