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0:33: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598页(336字)

象征我军性质的旗帜,是我军的主要标志之一。

我军军旗为长方形,长与宽的比例为120∶80,旗幅为红地,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1)军旗主要在重大节日、典礼、检(校)阅、隆重集会、游行和军人宣誓等时机使用。(2)使用军旗时,由掌旗员掌持军旗,左右各一名护旗兵,位于部队行列之先。迎送军旗时,军人应严肃认真。军旗通过分队正面时,队列中的军人向军旗行注目礼,指挥员行举手礼。

战时部队应将军旗置于各级司令部位置,展开与否由指挥员视当时情况决定。军旗要指定专人保管,定期进行检查和晾晒,防止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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