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私自离队和逾假不归问题的处理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0:35:0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602页(217字)

军队管理教育工作在处理士兵私自离队和逾假不归问题时的特殊要求和表现。要及时派人或函告当地政府、人民武装部门动员其归队;对归队者不得歧视,但对其错误要批评教育,据情处理,经动员拒不归队者,报经师以上司令机关批准,予以除名,并通知原籍县、市武装部门,收缴其帽徽、领章和证件,由政府取消家庭军属待遇;按逃避兵役给予处罚;对情节严重的逃跑行为,按《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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