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运动”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0:37:2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612页(655字)

军队开展拥政爱民、地方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简称。

这一运动是1943年1月首先在延安兴起的。1943年1月15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了《拥护军队决定》,确定1月25日至2月25日为全边区拥军运动月,重新修订公布了《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1943年1月25日,八路军留守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发出了《关于拥护政府爱护人民的决定》,确定2月5日至3月4日为拥政爱民运动月,公布了我军历史上第一个拥政爱民公约。“双拥”活动就这样轰轰烈烈开展起来。当时,拥政爱民活动的内容有:进行拥政爱民思想教育;组织军民联欢;清理旧案与赔偿还物运动;自己动手生产,减轻人民的负担;帮助人民生产劳动;帮助人民提高文化生活;帮助政府工作,执行政府法令;保护政府工作人员;培养拥政爱民典型。拥军优属的内容,除边区政府向地方干部和人民群众加强拥军教育、组织慰劳军队外,还相继发布了《调整军民关系维护革命铁序》、《抗属离婚处理办法》、《抗日军人抚恤条例》等各种条例,来保护抗日军人的利益,支持军队工作。1943年10月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开展根据地的减租、生产和拥政爱民运动》指示中提出:“各根据地党委和军政领导机关,应准备于明年阴历正月普遍地、无例外地举行一次拥政爱民和拥军优抚的广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全国各抗日根据地遵照这一指示,以陕甘宁边区为榜样,于1944年春节前后,掀起了大规模的“双拥运动”。此后,每年春节前后集中进行“双拥”活动,就成为我党我军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一个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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