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0:38:0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616页(496字)

在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队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军地双方共同规划、共同组织、共同参与、共同受益的一项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群众性实践活动。

是我军拥政爱民优良传统在新时期的新发展,是建立新型军民关系的重要途径。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的根本目的在于扶植文明正气,发扬社会正气,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把城乡基层单位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坚固阵地。

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必须坚持“三为主”的原则:坚持以地方领导为主,即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不能脱离地方中心工作另搞一套;坚持以发动群众自建为主,即依靠群众自己动手搞好两个文明建设,不能搞军队“包建”、“代建”;坚持以做思想政治工作为主,即下大力抓根本,不能以“物质支援”代替思想工作。

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军民共建文明村镇、军民共建文明街道、军民共建文明商店、军民共建文明工厂、军民共建文明市场、军民共建文明学校,以及军民共育军地“两用人才”等。

随着军民共建活动的深入,军民共建的形式和内容还要不断丰富,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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