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经济特区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1:29:3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790页(346字)

中央实行改革开放的重要决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广东、福建省委根据邓小平的讲话精神,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经济上实行开放政策”的“出口特区”,取得明显效益。1980年经中共中央和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出口特区”改名“经济特区”。

以后,有关经济特区的各项法律、法规陆续制定出来。

经济特区主要以提供某些优惠和方便的办法吸引外商外资,包括吸收外国厂商,华侨和港澳同胞投资兴办合资、独资与合作经营的企业和旅游事业,开展补偿贸易和加工装配业务,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经济特区建立后,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设备的速度明显加快,有力地推动了现有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的更新换代和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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