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1:40: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822页(396字)

一个国家的政府划定一定的土地面积范围,实行特殊优惠的经济政策和特殊的经济管理体制的地区。

设立经济特区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和扩大对外贸易,发展本国的经济。当前世界上有各种类型的经济特区600多个,遍及80多个国家和地区。1979年9月,中国政府决定试办经济特区,现已开发建设的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5个经济特区,总面积达32832平方公里。在特区内,对外来投资兴办和经营各种行业的工商业者,有关设备、原料、元件的进口,产品的出口,公司所得税率,外汇结算,利润汇出,土地使用,以及外商及其家属随员的居留和出入境手续等方面,可提供优惠条件。

投资者在中国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与中方合资或单独投资兴办、经营工、农、商、房产和服务性企业等。中国法律保护其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中国的经济特区是社会主义政权所统辖和管理下的经济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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