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1:49:52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857页(262字)

接受他人委托,经营代办业务的公司。

信托业务主要有代管财产,代理发行股票,旧货托售,等等。经法律认可后,信托公司可接受下列委托业务:(1)担任死者遗产的执行人或管理人;(2)作为法律上无资格者财产的保管人,充当信托契据、信托协议和遗嘱内规定的受托人,在许多情况下还担任代理人;(3)可作为个人、企业公司、非营利机构和政府机关的受托人。

信托分为个人信托和公司信托两类,通常信托公司设立不同的部门分别处理这两类业务。一般情况下,信托公司可设商业银行业务部,而商业银行也可设信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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