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地位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13: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942页(384字)

个人在社会关系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表现社会整体与个体的关系,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一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与他人交往是多方位的,因而个人的社会地位具有多重性。在其多重的社会地位中,有一个是主要的。人们主要的社会地位是由他参与社会劳动以及在社会劳动中与他人结成的社会关系决定的。

在阶级社会里,人们主要的社会地位表现为阶级地位。个人有一定的社会地位,也就有与之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这是社会地位所具有的规定性和确定性的体现。

社会地位可分为两类:(1)先赋地位:基于出身的地位,即由家庭财产、家庭关系、性别、年龄等决定的地位。(2)自致地位:凭借个人的能力得到的地位,即由职业、财富、权力和教育所确定的地位。

有什么样的社会地位,就有什么样的社会身份。个人在社会中的威信、声望,是由他的社会地位及他的实际表现和他对社会的实际贡献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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