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29: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992页(551字)

又称“法律学”。

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部门。是以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科学。法学是在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有了相当发展,特别是出现了成文法之后,才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各国情况不一,其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也不尽相同。

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代,法学便已发展起来。在西方,法学导源于古希腊哲学。在古罗时期,西方法学有了很大发展。至近代,由于政治经济的发展,立法的不断完备,法学研究范围不断扩大。在现代,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体系庞大、门类众多、结构严密的学科。现代法学一般分为理论法学(如法学基础理论、法社会学等)、历史法学(如法律思想史学、法律制度史学、法学发展史学等)、部门法学(如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婚姻家庭法学、诉讼法学等)、边缘法学(如法医学、侦察学、法制心理学、法律逻辑学等)、比较法学和国际法学等几大类。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有着密切的联系。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法学从属于一定的阶级并为其服务。

一切剥削阶级的法学,从唯心主义观点出发,抹杀法律的阶级性,为剥削阶级压迫被剥削阶级服务。马克思主义法学依据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地揭示了法这一社会现象产生发展变化的规律,说明了法的本质和作用,使法学成为一门真正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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