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制定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29:2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994页(267字)

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通过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或废止)法律规范的活动。

既包括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也包括被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在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拥有国家立法权,有权制定法律。国务院、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等国家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分别有权制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法的制定程序一般经过法律草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讨论、法律的通过和法律的公布等四个阶段。

上一篇:法系 下一篇: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