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35:5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14页(309字)

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当事人的一方(债权人)享有请求对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对方(债务人)负有满足该项请求的义务。民法意义上的债不同于生活中债的概念。它不仅指借贷关系,而是指通过合同、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债的概念最早出现在罗法中。其法律特征为:(1)债的关系是特定人之间的关系;(2)债的内容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这种特定行为就是债务人的义务;(3)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或智力成果。债权制度是调整社会经济生活和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手段,商品经济越发达,债的关系就越普遍、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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