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与宗法制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40:2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30页(479字)

西周的政治制度。

所谓分封制,就是周王派遣自己的姻亲兄弟或异姓贵族勋戚,或臣服的异族首领,带着武装家臣和俘虏,到指定地点建立城池,把那里的土地和俘虏赐给他们使用,统治那里的部族和人民,建立起拱卫周室的属国。这种分封制亦称“封藩建卫”。受封的贵族头目就叫诸侯,诸侯有大小,关系有亲疏,爵位有高低,军队有多少,表现了等级从属关系。

分封制对稳定和巩固周初的统治起过进步作用。

有分封就有宗法,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宗法之宗本指有神主的房屋,有尊祖之意。

宗法即宗庙之法或宗族之法。西周宗法制是从原始社会后期父系家长制的血缘传统发展而来,到西周才最后形成严密的政治制度,其核心就在于在维护父权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兄权,确保嫡长子继承的世袭特权。宗法制用于王、诸侯、卿、大夫、士内部。按宗法原则区别“大宗”和“小宗”,只有大宗才有继承权和主祭权,用以辨别后世子孙的亲疏尊卑。所谓大宗,就是各级贵族的嫡长子,此外的庶子就是小宗。在宗法制度下,族权与政权合一,贵族间等级森严,尊卑有序,统治阶级正是企图以血缘关系来维护他们内部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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