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文帝改制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44:0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48页(450字)

北魏拓跋族政权在孝文帝时期实行的政治改革。

北魏前期推行胡汉分治政策,长期都平城(今山西大同)以治中原。地方实行宗主督护制,豪强大量隐匿户口,逃避租调徭役。加以北魏野蛮的统治,致使阶级矛盾、民族矛盾和胡汉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都十分尖锐。

孝文帝在位期间,为加强中央集权,先后由冯太后、李冲、元密主持推行了一系列内政改革。太和八年(484)颁行俸禄制,根据政绩确定地方守宰的任期,按官员品级分等分给俸禄,严惩贪赃枉法者。九年颁行均田制,按户授田,实行新的租调政策。

次年建三长制以取替宗主督护制,由邻、里、党三长负责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和兵役,加强控制基层政权。太和十四年(409)孝文帝亲政后又进一步进行改革。

十七年由平城迁都洛阳。随后又禁胡服,改鲜卑姓为汉姓,定族性,使鲜卑贵族与中原士族通婚,以汉语取代鲜卑语,革除鲜卑旧习,强调尊孔崇儒。这些改革适应了胡族封建化和民族融合的客观历史趋势,对巩固北方的统一,促进北方经济恢复和民族团结融合都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