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50: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82页(492字)

日本帝国主义妄图灭亡中国而提出的秘密条款。

1915年1月18日,日本向袁世凯提出,如接受“二十一”,日本将支持他复辟帝制。“二十一条”共分五号,主要内容为:(1)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利,并加以扩大;(2)延长租借旅大及南满、安奉两铁路,期限为99年,并承认日本在南满及内蒙东部的土地租借权或所有权,以及居住权、工商营业权、建筑铁路和开采矿山的独占权;(3)汉冶萍公司改为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公司以外的人开采;(4)中国沿海港湾及岛屿,不得让与或租与他国;(5)中国政府聘用日人为政治、财政、军事顾问;中国警政及兵工厂由中日合办;承认日本在武昌、九江、南昌、杭州、潮州间铁路建造权;允许日本在福建省有筹办铁路矿山、建筑海港、船厂的优先权等。

袁世凯为换取日本对其复辟帝制的支持,派外交总长陆徵祥、次长曹汝霖和日本代表日置益秘密谈判。5月7日日本提出最后通牒,限袁在48小时内答复。

5月9日袁世恺除对五号条款声明“容日后协商”外,公开承认日本的要求。后因全国人民强烈反对,日本侵略企图终未得逞。

5月9日成为中国的“国耻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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