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出版社《音韵学辞典》第16页(210字)
音韵学术语。
等韵门法之一。指反切上字为喉牙唇音,而反切下字为局狭诸摄中字时不遵照局狭门法而出现的特殊现象。如“马剽,毗切”,按局狭门法,尽管反切下字是四等字,被切字要归属三等;但此字韵图都将它列在四等,使它和反切下字等列相同。《五音集韵》并专门为此字创立一小韵:“,毗切;,乃切”,使两字互为反切下字,不与局狭门法相违背,而达到“音和”。
明释真空称此门法为“创立音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