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出版社《音韵学辞典》第112页(230字)
音韵学术语。
等韵门法之一。指在某些情况下依据反切上字确定被切字的等列,“就”是移就的意思,这里有权且依据的意思,“形”指反切上字。
本不应当依据反切上字确定等列,但在某些特殊反切中权且如此对待。
明释真空《直指玉钥匙门法》立此门法。
具体是指反切上字为喉牙唇音三等字,而反切下字为一等字时,被切字应依上字属于三等,如“靴,许戈切”、“凤,冯贡切”,皆以一等字为反切下字,而反切上字都为三等字,被切字在韵图都列在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