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音韵学辞典

叶韵

书籍:音韵学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16:11:35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出版社《音韵学辞典》第243页(808字)

音韵学术语。

朱熹撰《集传》,对于用当时语音诵读《诗》感到不押韵的地方,即临时改读字音,以求谐合。如《诗经·行露》二章:“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朱氏以“家”“叶音谷”,以便跟“角、屋、狱、狱、足”相谐;而在三章“谁谓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又以“家”“叶各空反”,以便跟“牙(朱氏“叶五红反”)、墉、讼、讼、从”相谐。

同一家字,随文改叶,忽音谷,忽音空,漫无标准,这是因为朱氏用后代近体诗衡量先秦韵文,以今律古,强古以适今,以致字无定音,音无正字。这种缺乏语音发展的历史观点的作法,是错误的。

叶韵之说,由来已久。东晋北朝时,学者读《诗经》,已开始改读字音以就古韵,晋徐邈称作“取韵”,北周沈重称作“协句”,唐代陆德明又称为“协韵”,颜师古则称为“合韵”,宋吴棫撰有《毛诗叶韵补音》(一般称《诗补音》)。

自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开始,学者多认为朱熹“叶韵”之例直接源自吴氏此书。所以,“叶韵”即成为具有代表性的改读字音、以求古韵谐合的术语。清钱大昕等人认为徐邈、沈重等去古未远,所注字音,多与清人归纳古韵相合,所谓“协句”、“取韵”,实际即古音;而吴棫《诗补音》后不传,用吴氏另一古音着作《韵补》跟朱熹《诗集传》比较,体例、注音多有不同,可知朱氏叶韵并非尽本吴氏。但叶韵说在唐宋时盛行一时,跟沈重的“协句”,徐邈的“取韵”应该是一脉相承的。

叶韵说产生了不良影响,唐宋人非但更改字音以求“叶韵”,更有因叶韵而改动古书文字的,如唐玄宗读《尚书·洪范》至“无偏无颇,遵王之义”,以为不协,竟下诏改“颇”为“陂”。因此,宋项安世、元戴侗、明杨慎、焦竑等都着书撰文批评叶韵之说。至明陈第撰《毛诗古音考》,分析《诗经》及先秦韵文韵例,明确提出古今音异的观点,叶韵说的谬误才逐渐得到廓清。

上一篇:孝经音义 下一篇:音韵学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