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人文地理学辞典》第328页(228字)
是获得批准出口的证明文件之一。
它是实行出口许可制度的一种常用措施。具体做法:申请人向许可证管理部门领取有关表格,盖章后送许可证管理部门审核签发。发证机关审核时,对产品的种类、价格、数量、经营范围和有效期等规定明确,对于紧缺物资还应报有关部门市批,然后持批价审请。
对于多头经营的交叉商品,还应送协调单位进行协调价格等,而后提出书面意见,送许可证管理部门审核签发。凡实行出口许可证的商品,各地海关均凭此证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