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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辞金

书籍:中国典故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1 21:05:49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153页(335字)

《吕氏春秋·察微》:“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自今以往,鲁人不赎人矣!’”

鲁国有条法律,凡是鲁国人在其他诸侯国当了奴婢的,有人能把他们赎回鲁国来,可去国库领回用去的赎金。

子贡(端木赐)从诸侯国赎回不少鲁国人,却从来不去领赎金。孔子认为,此举将影响鲁人因视受金为不廉而不再赎人。后用为仗义救人不求报之典。

《文选》卷四。

任彦昇《百辟劝进今上牋》:“盖闻受金于府,通人之弘致;高蹈海隅,匹夫之小节。”唐·李瀚《蒙求》:“端木辞金,钟离委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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