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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从事

书籍:中国典故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08:36:02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613页(531字)

三国志·魏书·刘馥传》裴松之注引《晋阳秋》:“刘弘字叔和,熙之弟也。……世不旷名,而有政事才。……其在江、汉,值王室多难,得专命一方,尽其器能。推诚群下,厉以公义,简形狱,务农桑。每有兴废,手书郡国,丁宁款密,故莫不感悦,颠倒奔赴,咸曰‘得刘公一纸书,贤于十部从事(从事,辅助随从办事的官员)’。”

晋书·刘弘传》:“都督荆州……每有兴废,手书守相,丁宁款密,所以人皆感悦争赴之,咸曰:‘得刘公一纸书,贤于十部从事!’”

晋朝制度规定,凡州所管属中郡以上,各设部从事一人,负责巡察郡国,督促文书的报送请示,检举各种违法行为。刺史对于各郡的指示,也往往通过从事去传达。刘弘在西晋末年任荆州刺史时,荆州管辖十个郡治,因为他的书札处事有方,“丁宁款密”,故说贤于十部从事。

“十部从事”本指辅助官吏之多,后以这个典故,常喻赞官吏的文治很有能为。

唐·皮日休《宏词下第感恩献兵部侍郎》:“空惭季布千金诺,但负刘弘一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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