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695页(285字)
《后汉书·梁冀传》:“又起菟(同兔)苑于河南城西,经亘数十里,发属县卒徒,缮修楼观,数年乃成。移檄所在,调发生菟,刻其毛以为识,人有犯者,罪至刑死。尝有西域贾胡,不知禁忌,误杀一菟,转相告言,坐死者十余人。”
后汉·梁冀修建兔苑,调发生兔饲养,所养者均刻其毛,有人犯兔,即处死。有西域胡商,误杀一兔,连坐处死十余人。
后因用为咏兔之典,或用为权豪肆虐之典。
《西崑酬唱集》卷上《别墅》诗,杨亿一首:“武子牛探炙,梁家兔刻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