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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公付酒钱

书籍:中国典故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10:45:26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816页(244字)

《宋书·隐逸传·陶潜传》:“颜延之为刘柳后军功曹,在寻阳,与潜情款。后为始安郡,经过,日日造潜,每往必酣饮致醉。临去,留二万钱与潜,潜悉送酒家,稍就取酒。”

南朝宋文士颜延之与隐士陶潜友好,常相聚欢饮。

颜奉命出为始安郡太守,留赠二万钱,陶潜全部用为酒资。后遂用为嗜酒之典。

唐·李白《赠宣城宇文太守兼呈崔侍御》:“颜公二十万,尽付酒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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