斫案
书籍:中国典故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12:28:28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980页(575字)
《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权曰:‘老贼欲废汉自立久矣,徒忌二袁、吕布、刘表与孤耳。今数雄已灭,惟孤尚存,孤与老贼,势不两立。君言当击,甚与孤合,此天以君授孤也。”裴松之注引《江表传》:“权拔刀斫前奏案曰:‘诸将吏敢复有言当迎操者,与此案同!’”
汉献帝建安十三年(公元二〇八年)九月,曹操率军攻破荆州,刘表的儿子刘琮举众投降,曹操得其马步水军数十万,声势浩大,给东吴造成很大威胁。曹操在致孙权的一封信中说:“近者奉辞伐罪,旄麾南指,刘琮束手。今治水军八十万众,方与将军会猎于吴。”(《吴主传》注引《江表传》)孙权得到书信拿给群臣看,东吴的官员莫不大惊失色。
孙权于是召见群臣,商量对策,许多人都主张迎接曹操,准备投降。
在东吴的文武官员中,只有周瑜、鲁肃等力主抗操。周瑜在分析了当时操、孙双方的形势之后,提出:“瑜请得精兵三万人,进驻夏口,保为将军破之。”这样,才最后坚定了孙权破操决心,拔刀将奏案砍断,以示决心。
后因以“斫案”比喻英勇决断行为。
宋文天祥《定计难》诗:“若非斫案判生死,夜半何人敢突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