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成本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124页(1052字)
又称成本。
工业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生产一定品种和数量的产品所支出的全部费用。企业通常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核算。财政部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规定,企业计算产品生产成本有五个项目:原材料——包括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主要材料以及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
燃料和动力——包括直接用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燃料和动力。
工资及福利费——包括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工资以及按规定计算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入成本的原材料和燃料节约奖,也包括在本项目内。车间经费——包括生产车间与管理和组织本车间生产所需的各项费用。
企业管理费——包括厂部与管理和组织全厂生产所需的各项费用。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对上述成本项目,作适当的合并和分设。
小型企业可只设材料、工资、费用三个项目。
电力和采掘、采伐企业的成本项目,可按生产费用性质分类设置。工厂成本按项目划分,有利于考核各项费用定额或计划执行情况,分析费用支出是否节约,促使企业节约费用,降低成本。
生产成本是商品价格构成的主要因素。
正确核算成本是制定合理出厂价格的前提,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核算对象,汇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的生产成本,包括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生产成本有社会成本与个别成本两个基本形态。社会成本,对非采掘行业,一般指部门平均成本,即一个生产部门内各不相同的企业生产同一产品的平均成本。
采掘行业产品的社会成本,系指生产满足社会需要的产品的经营劣等资源条件的企业的生产成本。
社会成本是社会生产每一单位某种产品的平均必要成本耗费。个别生产成本,系指各个不同企业生产同一产品的各自不同的实际成本,是衡量各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重要指标,也是加权平均形成社会成本的实际基础。
国家定价时,一般以社会成本为定价依据,使商品价格趋向于反映社会必要劳动耗费,促使社会时间的节约和各种商品生产按比例发展,促使各个企业改进生产技术,改善经营管理,努力降低个别成本。国家定价在一定情况下也要考虑个别成本。
如某种产品供求不平衡,有必要以劣等条件下生产的产品来补充满足社会需要时,价格就要能使劣等条件下生产的个别成本也得到补偿,并取得同等利润。
当需要限制生产以平衡供求时,价格就要使劣等条件退出生产,以先进成本或平均先进成本为依据。企业定价也不能只从自己的个别成本出发,还要考虑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