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190页(277字)
亦称国家统一定价。
由社会主义国家统一规定和调整的价格。
统一定价是社会主义计划价格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价格实行计划管理的重要形式。目前在我国实行统一定价的商品价格包括:主要农产品的购销价格、主要能源、矿产、金属、机械、电子产品及化工原料等出厂价格;主要消费品的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铁路、民航、邮电、主要水运的价格和收费标准以及建筑产品价格。
这些价格分别由国家物价局及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各地方、各企业只能执行而无权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