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515页(252字)
对信用放贷、赊销、买卖等经济合同的一方因对方故意或其他原因不履行合同而遭受的损失提供经济保障的保险。
资本主义国家中信用风险种类繁多,如由于破产、死亡等引起的坏帐风险,银行倒闭引起存款受损失的风险,与家庭贷款债务有关的风险(由于未能分期付款造成取消抵押品赎回权终致债权人受损失),由于战事、通货紧缩、进口证取消或其他政治原因造成出口信贷损失的风险等。因而相应地出现多种保险形式以承保各种信用风险。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办理的国外保险业务中,就包括有信用保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