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新价格辞典

平准署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2:15:0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732页(347字)

我国古代负责平准事务的官府机构。

最先由汉代桑弘提出并建立,负责掌握各地物价行情,在物价低贱的地方或季节,购买所需货物,在物价高时,再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卖出,来控制物价,保证赋输。也可借此增加财政收入。

西汉以后的历代史书载明,平准署在不同的历史朝代均延续设置,其职责范围历代略有出入。

如《东汉会要》卷十九:“平准令一人……掌知物贾”;《晋书·职官》:“少府,统材官校尉……平准、奚官等令”;《隋书》卷二十七:“司农寺统平准、太仓等署令、丞”;《旧唐书》卷四十四:“太府寺……总京师四市、平准、左右史、常平八署之官属……平准署,令二人”。

平准署的定员编制,一般有平准令、平准丞及其领导下的其他官吏。

上一篇:平准论 下一篇:新价格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