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89页(126字)
【释义】:
并列 补救偏差疏漏,纠正缺点错误。
明·王守仁《阳明先生理学集·语录》卷2:“不得已而为补偏救弊之微权。”△褒义。
多用于纠正弊病缺陷方面。→正本清源 大谬不然。
也作“补弊救偏”、“救弊补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