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114页(142字)
【释义】:
述宾 已甚,过分。
不做过分的事。语出《孟子·离娄下》:“仲尼不为已甚者。”卧龙生《玉剑香车》(下):“司徒森不为已甚,见他已经后撤,立即停剑不攻。”△多用于办事适可而止方面。多指对人的批评责备适可而止。→恰到好处 矫枉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