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577页(167字)
【释义】:
并列 毁、蔑,均同“弃”。
形容人不要廉耻。明·方孝孺《官政》:“于是处士以不仕为高,恒人以得位为宜;而仕者得位不尊,威不行,而令不信于下,知不为众之所与也,则益不自重,而为毁廉蔑耻之行。”△贬义。用于形容人的不顾廉耻行为。
→不知羞耻 寡廉鲜耻 厚颜无耻 恬不知耻 讲廉顾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