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953页(104字)
【释义】:
述补 过分地欺负人。
元·郑廷玉《楚昭公》4折:“筵前举鼎,欺人太甚。”△贬义。多用于揭露坏人无理欺人方面。→虐人害物 童叟无欺。也作“欺人忒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