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1328页(222字)
【释义】:
并列 违反法令,破坏纪律。
语本《后汉书·袁绍刘表列传上》:“(曹操)卑侮王僚,败法乱纪,坐召治,专制朝政。”〔例〕他们在住房、调整工资和子女亲友的就业、升学、提干、安排工作、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以及涉外工作等方面,利用职权、利用工作上的方便和私人关系搞特殊化,违法乱纪,侵害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贬义。
多用于描写违反法纪。
→为非作歹 胡作非为 作奸犯科 遵纪守法 安分守己 循规蹈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