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广西人民出版社《简明民族词典》第489页(241字)
部分瑶族的姓氏习俗。
瑶族婚后有夫从妻居和妻从夫居两种形式。其所生子女,有的从父姓,有从母姓,因而出现了同胞不同姓的情况。决定姓氏的具体办法是:以一子女从父姓,余均从母姓,此法多见于夫从妻居家庭;以一子女从母姓,余均从父姓,多见于妻从夫居家庭;还有全部子女平分从父母姓,称“两边顶”,夫从妻居或妻从夫居家庭均可取此法。因同胞异姓制的存在,故不同姓氏者多系血缘近亲,为此,瑶族男女间恋爱结婚时,都要严格推断其世系,排斥五代之内的近亲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