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租界纳税外人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44页(392字)

亦称“西人纳税会”。受各国领事团操纵,维护、代理外国人在公共租界“权益”的团体。1869年(清同治八年)9月由原上海租地人会议转化而成。该会会员系拥有地产价值500两纹银以上,每年纳巡捕捐或地税10两纹银以上,且居住于公共租界之内的外国人。该会有年会和特别会两种。年会每年四月初举行一次,其任务是:1、通过预算;2、通过待征捐税;3、核准决算与临时支出;4、选举工部局董事;5、决定出让与收回公有土地。如遇特殊事情,随时召开会议,主要商议与公共租界相关之事及批准工部局局董所规定的规则。该会受领事团控制,年会由其择期召开,特别会议均由其主持,重大事件也须经其批准。1929年4月17日年会曾通过将电气处全部财产售于“美国及外邦电力公司”。该会常制定和通过损害中国人民包括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权益的条例、法案等,曾多次激起中国人民的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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