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救济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480页(434字)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国民党系统的妇女组织。自1930年10月南京妇女救济会成立后,各地妇女救济会(如上海、开封、福建等地)亦相继成立。宣称:“本会宗旨,不仅在为女界同胞解纠纷,除痛苦而为此消极之工作,尤注意于设学校以提高妇女知识,开工厂以养成妇女谋生之技能,以图积极之救济”。该会实为国民党施行变更人民团体组织法,解散妇女协会后,组成的所谓“致力于改善妇女生活,发展妇女职业,增进妇女知识,提高妇女社会地位”的社会慈善性团体,如排解婚姻纠纷,举办补习学校、开办工厂等。因其领导人多为女权主义者,尤致力于争取少数上层妇女参政活动。曾于1930年5月,函邀各地团体在南京召开联席会议,组成请愿团,争取妇女团体代表出席国民议会的权利。翌年“九一八”事变后,又参于上海妇女救国大同盟的发起工作。1931年10月,南京妇女救济会组成妇女救国义勇团,呼吁组织全国妇女领导机构,恢复民众运动。1933年,妇女救济会改称妇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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