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178页(1002字)

简称“全总”。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工人阶级群众团体。1925年5月在广州成立。由中华海员工业联合会、汉冶萍总工会、全国铁路总工会和广州工人代表会联合发起。宗旨是“团结全国工人,图谋工人福利”。

该会设全总执行委员会为领导机构。执委会设干事局,主办一切具体事务。

下设组织部、秘书部、宣传部、经济部。“全总”成立后,即决定申请加入赤色职工国际,并积极投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有力地领导了上海“五卅”大罢工和省港大罢工,指导全国各地工人运动。1926年5月,全总在广州召开第三次劳动大会。随后全力支援北伐战争,参与领导汉口、九江工人收回英租界和上海工人武装起义,使大革命推向高潮。1927年2月,全总由广州迁至汉口。是年6月,在汉口召开第四次全国劳动大会,选出新的领导机构。

大革命失败后,全总及其所属工会转入地下,继续坚持斗争。同年底,全总由汉口迁至上海。1929年11月,在上海秘密召开第五次全国劳大。由于中共党内连续发生左倾错误,并推行到工会系统,使工会系统受到挫折并遭到敌人的残酷镇压。

1932年冬,全总被迫迁往苏区的瑞金,并与全总苏区执行局合并。另在东北设满洲执行局,在上海设白区执行局,继续指导白区工人斗争。

1935年10月,中共中央到达陕北,全总撤苏区执行局,在瓦窑堡设西北执行局,继续指导根据地工会运动。抗日战争爆发后,全总的职能实际由中共中央职工委员会行使。

直到1948年8月在哈尔滨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才决定恢复中华全国总工会。

之后,全总有效地动员、组织全国工人积极支援解放战争,迎接新中国的诞生。

全总重要领导人物有林伟民、刘少奇、邓中夏、邓培、苏兆征、项英、李立三、陈云、朱学范、刘宁一等。1928年12月1日创办机关刊物《中国工人》(1929年5月15日停刊)。

同年7月16日又创机关刊物《劳动周报》。1931年2月16日创机关报《工人报》,1949年7月15日,再创机关报《工人日报》。另在苏区和白区分办苏区执行局机关报《苏区工人》和白区执行局机关刊物《铁锤》。其他刊物还有《工人宝鉴》、《劳动》周刊、《全总通讯》、《工运指南》等。

全总的工作不仅促进了城市工人运动的发展,而且配合了农村的武装斗争和支持了根据地的革命战争。1949年建国以后,全总在动员和组织工人群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诸方面作出了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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