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社团联合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557页(545字)

简称“和平社团”。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共北平地下党领导下的北平师范学院进步社团的联合组织。1946年内战爆发后至1947年5月,北平师范学院进步社团发展到36个,成员达380余人。为更好地组织起来,中共地下党决定在该院成立进步社团联合组织。1947年6月,召开社团联合大会,多数社团提议联合组织命名为“和平社团联合会”,获通过。

该会章程规定和平社团的宗旨是:加强团结学习,为民主运动服务。还规定:实行团体会员制,全体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社团不论大小,各社团均出一人参加,具有一票表决权;理事会为执行机关,负责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由11个社团代表组成,设常务理事3人,下设总务、学术、康乐、联络四部。和平社团成立后,根据中共地下党的指示,在校内展开了争夺学生自治会领导权的斗争。在第一届学生自治会理事会的选举中,和平社团候选人有10人当选,反动社团候选人只有5人当选;常务理事3人,全为和平社团成员。

1947年底第二届学生自治会选举,和平社团提出的15名理事候选人全部当选。该团的成立和学生自治会领导权为进步学生掌握,使学校的民主运动出现了空前未有的局面。其后,该团成员又积极投入了反对国民党统治的第二条战线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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