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001747 中等师范学校物理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12册数理科学和化学、生物科学》第187页(481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84年4月版。1.5万字。内容包括4个部分:一、物理教学的目的要求;二、选取教学内容的原则;三、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四、各年级教学内容。大纲首先说明中师学生学习物理学的意义,指出物理教学的目的要求是:使学生在初中物理知识的基础上,进一步在适当的深度和广度上学习物理学的基础知识,加深理解物理学的基本概念和规律,并对近代物理学及其应用有初步了解;培养学生的观察、实验能力,进行分析、推理、想象的思维能力,运用所学知识解释物理现象和制作简易教具的能力;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培养学生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大纲强调启发学生主动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知识,加强实验,讲好基础物理知识,改进课堂练习和课外作业,开展课外科技活动。教学内容包括机械运动、分子热运动、电和磁、波动、近代物理基础5部分。其中规定学生实验42个,包括选做的5个。本大纲适用于四年制和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是“十年动乱”以后制订的第一个中师物理学教学大纲,对于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起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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