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6册文学(上)》第14页(622字)

[意]维柯着。朱光潜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5月版。49万字。18世纪初欧洲的一部重要的社会科学着作。从研究“部落自然法的一种新体系”入手,探讨各民族即人类的共同性。除“本书的思想”和“本书的结论”外,分5卷。第一卷“一些原则的奠定”,解释古埃及把历史分为神、英雄和人三个时代的时历表,说明新科学的要素、原则与方法。第二卷“性的智慧”,论述作为创造者的诗人的智慧如何从诗性的玄学开始一方面发展出诗性的逻辑、伦理、经济和政治功能,另一方面发展出诗性的物理、宇宙、天文、时历、地理知识,展示古代人类各门科学。第三卷“发现真正的荷”,以荷马为例说明作为创造者的诗人如何采用创建制度(语言、文化、政体、哲学、历史)的方式创建人类的共同性。第四卷“诸民族所经历的历史过程”,论述神、英雄和人这三个时代的三种自然本性、习俗、自然法、政体、语言、文字、法学、权威、理性和裁判并引用各种证据。第五卷“各民族在复兴时所经历的各种人类制度的复归历程”,论述历史过程的始、成、终及其在更高一级法庭复审意义上的重复。作者的主旨是要从整个人类社会中去研究人,认为从单纯的个体中找不到人的本质,人的本质乃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或各种制度在发展中的体系,作者因此被欧洲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是“唯物史观的先驱”和“阶级斗争学说的祖宗”。本书据英译本翻译,附英译者“前言”、“引论”及“维柯自传”。收入“外国文艺理论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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