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01916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4册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第216页(464字)
人民出版社1958年9月版。1.9万字。收入1958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和陆定一的《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两个文件。中央指示的内容包括:一、培养出一支数以千万计的又红又专的工人阶级知识分子的队伍,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巨大的历史任务之一。二、团结全党和一切可能团结的教育工作者,克服教育工作中的右倾思想和教条主义思想。三、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四、教育工作必须由党来领导。五、在一切学校中,必须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培养教师和学生的工人阶级的阶级观点、群众观点、集体观点、劳动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六、今后的方向,是学校办工厂和农场,工厂和农业社办学校。七、必须采取统一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全面规划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原则。各大协作区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教育体系。八、贯彻全民办学。九、以15年左右时间普及高等教育,再以15年左右时间从事提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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